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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早期的先民,續「童養媳」‧「過繼」‧「送作堆」‧「招贅」‧「媒婆」
等等婚姻的思維風氣。在這種方式而成婚結為夫妻的很多,而流傳下來的故事也不少。
早婚,是古早很自然的一種流行,十七、十八歲結婚一點也不稀奇。
但是,在澎湖早期尚未開發,要就業很不容易;只有渡海去福建或台灣找「頭路」或作生意。
因此,少男少女雖結婚不久,還沉醉在新婚甜蜜中,但是為了前途,為了生計,不得不遠走他鄉。因此聚少離多,思念自已丈夫、郎君,就是很自然的了!
以前的時代,男女間之「情」事‧含蓄保守‧即便要談情說愛,也羞於啓口。何况又因交通不便,通信不便,音信全無,但是又何奈!所以有「勸君莫去台灣」的傳說,台灣海峽是惡水,郎君一去無音信,期盼何日君歸來,不知自己年青郎君,比時是生是死之嘆!
古早時代,通信何等不易!
這位新婚不久的少婦,探知鄉里有人要去台灣,趕緊回家在深夜孤灯下,寫下一封情書,託人送去給他日思夜念的郎君,表達她對自己丈夫的思念!
下面這首,七言四句褒歌,就是少婦所寫的情書﹕(要用澎湖鄉音念更貼切傳神)
十八送君去台灣‧目眶汝紅阮也紅;目屎一粒一斤重‧滴落土脚土一空。
這首ニ崁褒歌﹕充分的流露出少婦思君之心切呀!但又難以啟口說分明!所以信的內容寫得很含蓄,但心情却很沉重,字裡行間無一字是情呀!愛呀!叫讀者看到此信時,却為之鼻酸!
現在‧時代不同了﹕愛要敢說出口、讓對方知道!否則,就會錯失良緣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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